江华通报5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9: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大圩镇原三合村支书张少华以权谋私案。2012年至2013年,时任三合村支书张少华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民及其他村干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2000余亩村集体林权流转给湖南省咏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收受咏农公司付给的“盖章费”、“好处费”共计68834元,导致集体林地林权变更登记在咏农公司名下。另侵占村民油桐种植补助款1000元。2017年10月31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少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水口镇枫源村原村支书兼村主任贾代明以权谋私案。2012年至2013年,时任枫源村主任贾代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征求村支两委及各组村民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将2000余亩集体林权流转给湖南省咏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收受咏农公司以手续费名义付给的好处费47989元,导致集体林地林权变更登记在咏农公司名下。2017年11月2日,经水口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贾代明开除党籍处分。
3、沱江镇原富足村支书胡维兵侵占退耕还林、村集体资金案。2015年至2016年,胡维兵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10975元、村集体资金2600元。2017年11月2日,经沱江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维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涛圩镇水头村党员李远志私分水果扶贫产业补助款案。2016年,李远志得知他人骗取水果扶贫产业补贴款后,要求从中私分并实得13990元。2017年11月2日,经涛圩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远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路铺镇大屋地村原村支书黎进科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案。2013年,黎进科侵占大屋地村生态公益林补助款4500元。2017年11月2日,经大路铺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黎进科党内警告处分。(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