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通报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江华通报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大锡乡大锡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任大中党支部书记彭福生、大锡乡大锡社区党总支委员赖院东合伙侵占村民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案。2013年,彭福生、赖院东将应属其他农户享受补助的退耕还林面积以其二人的名义申报。彭福生侵占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大中村村民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27961.05元;赖院东侵占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大中村村民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23886.16元。2017年9月28日,经大锡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彭福生撤销大锡社区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大中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赖院东撤销大锡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处分。

  2、白芒营镇原上岗村支书黎志忠违反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案。2016年,黎志忠负责原上岗村扶贫工作,对原上岗村委违反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套取机耕道项目扶贫资金43200元,其中20000元用于该村路灯建设的问题负主要责任。2017年10月17日,经白芒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黎志忠党内警告处分。

  3、大圩镇大村村原村支书兼村秘书罗家富以权谋私案。2012年至2013年,时任大村村支书兼任村秘书罗家富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他村干部及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130.5亩集体林权流转给咏农公司,并收受咏农公司以手续费名义付给的好处费6525元,导致集体林地林权变更登记在咏农公司名下。2017年9月19日,经大圩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家富党内警告处分。(江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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